《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编制工作推进会举行

2021-04-01 14:56 人文艺术学院 点击:[]

【供稿/师会敏】3月29日下午,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林副局长、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解如风副院长一行六人到访我校,围绕《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编制指导,校长尹华川、副校长吴松出席会议,科研处负责人和人文艺术学院党政班子、系(所)中心及部分参编者参加会议。

会上,尹华川校长在致辞中表示,人文艺术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联合开办龙头专业建筑学,并以土木工程等七大本科专业为支撑,形成了建筑行业全链条专业聚合。围绕绿色可持续设计研究院和健康环境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设,形成了专注于乡村振兴、民房建设、传统村落保护、人居环境建筑风貌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研究服务团队。近十多年来,学院先后承担了福建、海南、新疆,以及云贵川等地的民房建设图集、风貌规划设计研究方案、传统村落民居修复设计方案等工作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美誉度。


杨恩德院长代表编制起草团队汇报了《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。据了解,《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是“乡村振兴”中“乡建、乡愁”的指南,在乡村建筑风貌建设上,通过地域性特征不同,从规划布局、建筑风貌、地域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设要求,体现不同乡村风貌的地域特色。标准重点强调充分挖掘乡村的文化,保护好特有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,使乡村持续保持独特的历史价值、社会价值和情感记忆,实现“千村千貌”,从而把城乡统筹、美好生活、多元文化的美丽乡村锦绣画卷,把深厚的中华文明成果呈现给社会。

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张碧全处长指导编制工作。他指出,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,对全国经济、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,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。标准制定程序包括立项、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报批、批准发布、出版等。《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》国家标准规定了乡村特色风貌的术语和定义、规划和布局、建设与组织、社会调控与长效治理等要求,适用于地域特色产业、容貌、文化、生态等。标准起草工作组应该充分调研,广泛征求意见,对反馈意见作出认真处理和协调的基础上,编制标准送审稿。

最后,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林副局长做总结讲话。他认为,《乡村特色风貌指南》国家标准是人文艺术学院十多年来的研究和实践成果,在地域、产业、生态、文化等方面彰显了乡村“物质与精神、美丽与记忆”综合容貌,旨在实现“一村一品、千村千貌”,反映乡村特色,活化乡村容貌。该标准是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,是科研反哺社会的典型案例,在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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